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扬州市结婚网上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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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

电脑端预约入口:

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jiangsu.gov.cn)

提醒:相关入口偶尔可能因为网络维护或预约人数过多打不开,届时建议尝试其他预约方式。

手机端预约入口:

江苏政务服务APP-苏服办-婚姻登记预约

线下预约

扬州市各区县婚姻登记处

补充说明

结婚登记预约时间: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扬州市结婚登记需满足条件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扬州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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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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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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