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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05月12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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