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一)首次贷款: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贷款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如有)
(1)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申请流程
(一)首次贷款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合同或远程续签合同)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