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注:因地方政府规章无法设定减损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的条款,故《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没有大型犬、烈性犬的相关规定,扬州市也没有划分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目前,扬州市养犬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及相关上位法。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居住证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犬只及犬只免疫证
办理流程
1、犬主可选择就近的一站式服务点,电话预约办理,按时携带身份证(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及犬只免疫证(无免疫证的现场办理)前往登记。
2、一站式服务点对犬只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至公安机关复审。
3、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后,一站式服务点即免费发放犬牌。
4、犬主需每年携带犬只至一站式服务点年检一次。
5、犬牌遗失,犬主自费申领补办。
办理地点
1、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动物医院
2、广陵区苏农动物医院
3、扬州宠一宠宠物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4、扬州小玖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邗江区爱宠一族生活会馆
6、心动宠物会诊所
7、扬州酷狗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8、扬州瑞丰技术开发研究所有限公司
9、开发区扬子江动物医院
10、扬州瑞丰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佳竹苑分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天即可办结
办理费用:
办理犬牌犬证全部免费,如犬牌遗失,养犬群众需自费补办,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