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5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分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2700元、4300元,同时家庭财产状况不超过规定标准。后续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动态调整并公布。
来源:扬州市住建局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复审。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网上办事:江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