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它所有城乡居民,具体为: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扬州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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