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包括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等。
办理条件:
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时间安排:
❤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自2023年4月1日起,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商转公”贷款申请。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在当前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具备的情况下,我市启动开展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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