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等材料。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最新经银行盖章的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号、贷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等)、报账期还款明细,并完成贷款账号的绑定;再次办理提取还贷手续时,只需提供最新经银行盖章的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和报账期还款明细;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4、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住房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2016年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超过住建部规定的警戒线,资金流动性十分困难。为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经请示批准,调整了相关使用政策,暂停了商转公业务,并且陆续出台了逐月偿还商业贷款、一年两次提取偿还商贷以及一年一次冲还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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