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在职人员35周岁(含)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6%划入个人账户,在职人员36—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个人账户。
▶在职人员35周岁(含)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6%
▶在职人员36—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
▶在职人员46周岁(含)以上至退休: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5%
▶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退休费)的4.5%划入
补充内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职工养老退休手续的,因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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