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障性租赁住房,扬州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主要面向城镇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
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保租房出租运营管理,坚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鼓励产权单位选聘经验丰富、运营能力强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供应。加强权属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以租赁权出售、使用权出售等形式变相销售,不动产权证应附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可获关于扬州保障房申请对象、保障方式、政策文件、申请流程(更新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