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扬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扬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5条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旨在推动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到2025年,我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将基本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完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关于扬州产假最新消息、具体规定、产假天数,育儿假规定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