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出入境受理点包括: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因受疫情影响,对非紧急非必要出境事由,暂不签发普通护照。
1、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点
详细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
2、扬州市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D区22号窗口
补充内容:
哪些人员不予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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