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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条件
2024-04-07 17:40【我要纠错】

【导语】: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

  (3)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

  补充内容: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但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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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呢,生育津贴有多少呢?扬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 扬州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扬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执行时间

    2023扬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2116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扬州城乡居民医疗生育医疗待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政策执行,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扬州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

  • 扬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最新消息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按上一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执行(取整数)

  • 扬州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怎么计算

    扬州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是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

  • 扬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多少钱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按上一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794元的2%执行(取整数),即为2116元。

  • 扬州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流程

    应用商城搜索下载“苏服办”APP,注册并登陆个人账号,搜索或在“婚育养老”专栏选择“生育登记”服务。

  • 扬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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