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要求: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年满60周岁的扬州市户籍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补充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5元提高至210元;各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现有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元,于9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可获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费入口、办事入口、待遇领取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