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采取每年两次批扣或按月划扣还贷的形式直接划账还贷。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采取每年两次批扣或按月划扣还贷的形式直接划账还贷;
(二)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未结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账还贷,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剩余金额;二是现金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报账制原则,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基数、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攻略和额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