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市区(不包括江都区)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区域范围及地点是什么?扬州本地宝(微信ID:yangzbdb)小编为您带来详细信息。
扬州市区(不包括江都区)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区域范围及地点是什么?
答:
(1)广陵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邗江区域内原维扬区、新城西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2号楼A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87961639、87961640;
地址:文昌中路9号。
(2)邗江区(原维扬区、新城西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除外)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87896768、87896769;
地址:邗江中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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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提交以下六个方面的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不一致或不相关联;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利证明文件不一致或不相关联;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