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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