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江都驾驶证在被“暂扣”期间仍驾驶电动摩托车的,依法给予200罚款,并记6分。
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期间仍驾驶摩托车的,依法给予200罚款,并记6分。
补充内容:
依据法律规定,凡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凡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交警部门将处以200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凡未投保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在缴纳交强险后处以二倍保险费罚款;
凡驾驶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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