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江都区办理登记上牌和驾驶证业务,可至车管所、城区长江路新日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以及各交警中队。
依据法律规定,
凡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凡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交警部门将处以200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凡未投保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在缴纳交强险后处以二倍保险费罚款;
凡驾驶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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