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能否上路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小编为大家找到了相关信息,一起看看吧。
非新国标电动车如何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已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超过6月30日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不允许在扬州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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