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
1、具有扬州市区户籍;
2、曾在扬州市区参加过失业保险(登记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军龄视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3、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在扬州市市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高校毕业生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在扬州市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小微企业
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2025年按规定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重点群体。
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有登记失业记录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及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
1、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年期满后仍未能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3、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中小微企业
1.补贴标准:按照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25%给予社保补贴。
2.补贴期限: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补贴期限为1年,从中小微企业2025年为上述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底。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材料
中小微企业
企业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补贴申请】模块,自主上传《重点行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
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线上:江苏人社网办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就困人员和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线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社区、街道受理初审,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个人账户。
中小微企业
企业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补贴申请】模块,自主上传《重点行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或者:
①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

②在综合旗舰店下选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旗舰店”。

③点击法人服务“就业创业”模块,找到“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补贴申请”,点击“申报”,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缴费入口,缴费流程,缴费基数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