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贷款指南,办理贷款时需要什么材料?办理贷款时有什么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扬州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贷款指南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
3、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4、不低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说明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2、纯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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