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办理,参保人员可在医疗机构领取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领表:患有相应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具有门特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领取门特申请表;
➤认定:患者持本表及近两年的门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由指定初审医师、复审医师按照门特准入标准进行审核认定;
➤审批:患者持由初审医师和复审医师签字盖章认定通过的门特申请表,至医院医保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特一患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保办将审核通过后的门特病种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参保人员符合相应病种准入标准,按规定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并审核通过、输入医保信息系统后,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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