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一是增加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二是改进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具体见正文。
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主要内容:一是增加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二是改进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依据省规定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政策实行一年过渡期,于2023年底调整到位,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是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大共济”是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在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实行门诊统筹政策;“小共济”是指个人账户家庭范围内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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