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待遇: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详见正文。
门诊慢性病种(以下简称门慢)
门慢病种有: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并发症、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自身免疫性肝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门慢待遇:申请门慢患者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规定的门慢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参与首诊式家庭医生签约并在基层首诊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100元)。门慢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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