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扬州社保 > 扬州养老保险 >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调整安排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调整安排
2025-11-14 16:18【我要纠错】

【导语】: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扬州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服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为确保原有数据准确迁移,新系统顺利运行,现将切换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次新旧系统切换涉及部门

  人社部门:全市人社部门,含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

  税务部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

  二、系统升级期间有关业务调整安排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业务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核定、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新旧系统切换过程中,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会尽力发挥新系统优势,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停办业务期间,敬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联系电话:

  高邮市:0514-84682040。

  仪征市:0514-80290126。

  宝应县:0514-88275653。

  邗江区:0514-80981903。

  江都区:0514-80805855、80805858。

  广陵区:0514-87367066。

  开发区:0514-80979895。

  景区:0514-80303081。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123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扬州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社保缴费标准、参保指南、网点查询等详细内容。

手机访问 扬州本地宝首页

  • 扬州市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详见全文。

  • 扬州市工伤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吗?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包括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非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非急救性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详见全文。

  • 2025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详见全文。

  • 扬州市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时间等详见全文。

  • 扬州市工伤保险业务在哪办理?地址+电话

    对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避免工伤等用工风险。扬州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地点详见全文。

  • 2025扬州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多少钱?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最新公告,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标准详见全文。

  • 2025年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最新调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最新公告,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标准详见全文。

  • 扬州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扬州是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想了解更多分扬州工伤保险的信息,请继续关注扬州本地宝。

  • 扬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由于扬州市社保卡已包含了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扬州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 扬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扬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 扬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扬州市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办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联系电话(各区县)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核定、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