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台湾居民申请在扬州从事律师职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材料是什么?这些您知道吗?快跟着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大陆律师事务所参加为期1年的实习,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二、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
2、身份证明(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提供江苏省公证协会出具的确认该公证书与海基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
3、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提供江苏省公证协会出具的确认该公证书与海基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
4、资格和受聘说明(说明:①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②是否受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江苏省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合格证明
7、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8、律师事务所提交的考察材料
9、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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