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女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材料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原始材料以及复印件:
1、生育一孩、二孩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计生委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产检费用票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清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申请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手术费用票据;门诊手术的还需提供病历、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住院手术的还需提供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
3、符合条件的男职工还需提供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的证明(《就业创业证》),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
4、失业女职工符合条件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5、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再生一孩生育证》;
6、异地生育的还需填写异地生育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