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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保险转移指南
2017-10-16 15:01【我要纠错】

【导语】:扬州市转岗员工怎样办理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转移条件

因劳动关系转移、社保关系整体划转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在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未能核定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人员。

转移材料

1、《扬州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外省市转移的,需提供转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可持所需资料,申请将其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缴费月数或失业保险剩余领取期限转移至其他地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相关失业保险权益随之转移,原参保地不再保留(目前暂无失业保险基金转移项目)。

办理地点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3.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

电话:0514-88275652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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