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2、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缴纳各种税费;
3、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邗江区百祥路37号
电话:(0514)87874793
宝应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安宜北路21号
电话:(0514)88259019
高邮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海潮东路028
电话:(0514)84648897
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江苏仪征国庆路152号
电话:(0514)83450400
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二手房】可获扬州二手房办事指南+交易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网上办事入口,查询入口+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税费等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