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2、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扬州。
办理材料
个人对个人: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部分地区只需买方身份证)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个人对单位:买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单位对单位:买卖双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单位对个人:买方个人身份证,卖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前往车管所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机动车业务】→【转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