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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第三批)
2025-05-19 16:11作者:表酱紫【我要纠错】

【导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编外)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第三批)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精神,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医院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六)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规培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规培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②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规培证。

  二、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94

  1.报名、照片、材料上传时间:2025年5月14日10:00—2025年5月26日16:00。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照片和相关有效附件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14日10:00—2025年5月27日16:00。医院人力资源处组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缴费时间:2025年5月14日10:00—2025年5月28日12:00。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除外)。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

  4.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12:00。

  5.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16:00。

  6.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对照资格条件选择合适的岗位,按照岗位编号选择对应的岗位进入系统注册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

  3.附件材料根据应聘人员身份和岗位要求应提供的材料按以下材料顺序选择上传:①身份证;②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结业考试成绩、在培证明)等)。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与医院人力资源处联系,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5)有其他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安排和成绩计算

  (一)岗位1-8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初定于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医院网站(http://www.yangzhouyiyuan.com/)提前公布。笔试内容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心理测试。笔试后或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在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医院人力资源处组织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并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成绩当场公布,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100分)。

  岗位1-8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岗位9-10考核方式包括行政实践能力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行政实践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医院网站(http://www.yangzhouyiyuan.com/)提前公布。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医院管理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行政实践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笔试。笔试初定于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医院网站提前公布。笔试内容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3.心理测试。笔试后或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岗位行政实践能力测试和笔试成绩两项得分之和后,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在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医院人力资源处组织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并按折合计算后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成绩当场公布,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100分)。

  岗位9-1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行政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三)其他要求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医院官网公告、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成功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靠背考察,以全面、综合、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不拘泥于形式,可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医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院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五、用人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参照医院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政策咨询

  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099538、0514-8209954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07263

  附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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