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扬州景区人才购房券使用范围在景区范围内现售、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扬州景区人才购房券使用范围
景区范围内现售、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购房券补贴标准:5万元
购房券补贴方法时限:预计发放至2024年6月底
购房券(优惠凭证)申领、使用、审核、结算流程
1、申领。人才对照适用条件(参见景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适用对象与购房范围细则)提交相关材料至乡(街道)服务大厅窗口,窗口核发景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请表。
2、使用。人才在确认购买房源后,在凭证载明的有效期内(1个月)将景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请表交予开发企业即视作抵扣等值面额的购房款,优惠凭证逾期未使用的可重新申领。
3、审核。商品房交付后,开发企业将完备材料(申请表、优惠凭证、网签合同、房款到账资金证明)提交至属地乡(街道)登记审核。
4、结算。各乡(街道)定期将审核通过名单推送至区财审局,区财审局、住建局与乡(街道)结算后由属地拨付给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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