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人才高地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的政策意见》(扬邗委发〔2022〕15号),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及人才现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1、补贴范围
在我区生产经营、正常注册纳税登记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石油等企业除外)。
2、补贴对象
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来扬时间按在扬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通过我市、区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细则明确的补贴企业范围。
二、补贴标准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500元/月补贴。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1000元/月补贴。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2500元/月补贴。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每人5000元/月补贴,其中租房补贴3500元/月,综合补贴1500元/月。
补贴连续资助不超过36个月。上述第1、2条情形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第3条情形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50元/月,其余部分区财政承担;第4条情形的租房补贴资金3500元/月由市财政承担,综合补贴资金1500元/月由区财政承担。
邗江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入口
1、我的扬州APP(点此查看)
2、扬州人社APP(点此查看)
3、扬州人才智慧云平台(https://hrss.yangzhou.gov.cn/rcm)
【申请流程】
1、注册登记。人才可通过“扬州人才码”(“扬州人社”APP 或“我的扬州”APP)或“扬州人才智慧云平台”(https://hrss.yangzhou.gov.cn/rcm)实名注册登记。
2、补贴申请。人才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住建部门备案后或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通过“人才码”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管理系统,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3、审核批准。购房补贴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和审批,其中需市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的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原则上应在人才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4、资金拨付。对通过审批的购房补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次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定期结算。
【申请时间】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3年。尚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房并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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