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提倡非必要不离仪、不离扬,非必须不出省。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现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来仪返仪信息。入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全流程闭环管理和各项健康管理措施。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仪返仪人员,应在来仪前、抵仪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报告时限最长不超过抵仪后6小时内),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提倡非必要不离仪、不离扬,非必须不出省。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发和返回前向属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及时主动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需要实行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要向所在单位报备,且脱离现有高风险岗位14天以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旅游团队。
三、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加强重点返仪人员排查管理,对有涉及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措施;对有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在抵仪当日查验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离岗期限证明,无有效证明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返仪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冷链物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返仪人员开展居家健康监测。根据我市公布的核酸采样点信息(表1),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四、合理安排放假和复工复学。学校、企业要合理安排放假和复工复学时间,引导人员错峰返乡返岗。职业类院校、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师生员工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各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展览展销、论坛、文体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属地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举办。1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一周报属地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向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获批后方可举办。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规定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倡导线上团拜,严格控制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六、加强各类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交通场站、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医疗机构、药店等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查三报告”制度。各场所“卫生防疫监督员”“消毒专员”规范履职,做好通风、消毒、测温、扫“扬城扫码通”、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旅游景区和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接待游客(观众、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七、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群众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室内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和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时接受第三针加强免疫。
八、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市民群众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设置的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要接受留观。未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应引导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
所有在仪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发现任何单位、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均可拨打各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表2)进行举报,接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仪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