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都区江苏农商行政府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间使用有效,详见正文。
江都政府消费券使用期限
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
使用人群
持有江都农商行银行卡(含借记卡、信用卡、社保卡)并开通江都农商行手机银行的客户
【消费券使用方式】
活动期间,获券市民使用“江苏·农商行”APP进行核销时,在手机端登录“江苏·农商行”APP,进入首页打开“扫一扫”,由消费者扫商户的江都农商行二维码使用消费券,差额部分可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扫商户数币收单码进行支付;或进入首页打开“扫一扫”——“付款码”,使用银联付款码,由商户通过江都农商行POS机扫码收款。
消费券使用规则
(1)、三种商超消费券,每人各限领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券成功后可至“江苏·农商行”APP卡券中心查看;
(2)、所有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生效,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
(3)、消费者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指定商户消费,并通过江都农商行手机银行APP买单使用,按照消费券使用门槛满一定金额后可直接满减优惠券金额。单次消费时仅可使用1张,可与合作商户提供的打折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4)、活动期间,如发生涉嫌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合作商户配合消费者造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核券商户参与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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